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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茂律师事务所1993年6月经云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是曲靖市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2007年度注册执业律师为二十人(其中十二人为合伙人),均有多年律师执业经历,且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本所的主要业务内容为律师常规业务。诉讼业务一般占本所业务量的一半左右,其余为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法律顾问等非诉讼律师业务。随着国家立法进程的加快和律师服务市场需求的不断提高,我所已开始根据执业律师的不同特长有意识地进行专业化分工,以顺应律师服务市场对律师服务高层次和专门化的要求。目前我所已成就一批在公司企业法、金融法、房地产法、电力法、劳动法、行政诉讼等领域学有所长的专家型律师。我所实行事务所对客户负总责的制度:一般情况下,律师事务由客户委托的承办律师具体处理,承办律师遇特殊情况(比如由于出庭而产生时间冲突时),由事务所立即指派其他律师承办。由于本所执业律师之间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从而为法律服务质量的提高提供了有力保证。本所的律师业务工作量指标、经济指标 、硬件设施建设指标自建所以来一直居全市律师业之首。同时,由于提倡精品意识,对服务质量长抓不懈,本所律师的服务得到了绝大多数客户的正面肯定,也实现了多年来的零投诉。建所数年来,我们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活动。事务所及律师个人对内地水灾、希望工程、法律援助职工家庭意外灾害等捐善款逾三万元。有六位律师与六名贫困山区学生结对,资助其完成学业。近五年来通过法律援助中心向贫困当事人提供辩护或代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达到年均六十余件。由于长期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本所实现了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双丰收,所做工作得到了主管领导部门、地方领导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肯定。本所一九九七年被省司法厅授予"云南省法律服务文明示范窗口"称号,一九九八年被曲靖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本所多位律师也分别被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授予部级、省级和市级优秀律师、先进个人或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本所还被司法部选定为全国一百家律师工作联系点之一。精茂律师事务所正朝着律师队伍规模化,服务分工专门化,服务手段现代化的目标迈进。事务所主任王松峰律师 ,云南省富民县人,中共党员,二级律师,现任云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曲靖市律师协会副会长,1997年分别被司法部、云南司法厅授予部级"十岗千优先进个人"和厅级"十岗百优先进个人"称号,历年来多次被司法系统表彰。